(吉隆坡8日讯)一名拥有“拿督”头衔的华裔公司前董事,今早被控在隆布大道延长工程(MEX II)弊案涉及17项使用伪造文件的控罪,虚假申报3亿1448万6100令吉款项,但他不认罪。
现年68岁的被告拿督叶伟良(译音),是MEX II 私人有限公司前董事以以及Golden Base建筑私人有限公司创办人,他在法庭通译员以国语向他宣读所有控状内容后,在法官罗斯里面前否认有罪。

叶伟良被控于2017年6月至2018年4月期间,吉隆坡苏丹依斯迈路的Maju控股私人有限公司,不诚实地使用伪造文件,在该公司建议执行衔接布城至吉隆坡国际机场的隆布大道路段延长工程中,为“工地清理、临时工程、土方工程、岩土工程、排水工程及路面工程(路基)”,虚假申报3亿1448万6100令吉款项。
因此,他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471条文(使用伪造文件),并可在刑事法典第465条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将可被判最高2年监禁刑罚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叶伟良不认罪后,主控官拿督阿末阿克兰副检察司指出,若法官批准被告保外候审,控方建议让被告以100万令吉的保释金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而其护照也需交由法庭保管,直至案件审结为止。
被告的代表律师阿都哈金艾曼在表明不反对控方的上述建议后,法官罗斯里批准被告按上述保释条件保外,并择定此案将于11月3日过堂。
除了叶伟良,Maju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创办人兼董事丹斯里阿布沙希和其妻子潘斯里诺阿兹丽娜,今日也因原本供落实隆布大道延长工程(MEX II)的资金遭挪用一案,而双双被提控上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