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7日讯)赵明福胞妹赵丽兰今日在面子书撰写《8月14日》第五章,详细逐点质疑第一次解剖报告的不完整与矛盾,并怀疑案件真相被掩盖。

她指出,开棺验尸证明两名本地法医的解剖报告并不完整,赵明福颈项坠楼前的伤口、下巴角的伤口、肛门伤口等关键线索都没有记载,令人质疑。相反,3名进行第二次解剖的法医意见一致,确认赵明福颈项红色痕迹是在坠楼前形成,导致他缺氧昏迷。
“匪夷所思的是,两名第一次解剖的本地法医,为何把这么重要的伤口排除在解剖报告之外?他们没想到赵家会忍痛进行第二次解剖,所以有恃无恐?还是官官相护?法医被发现失责,被发现又能怎样?明福案两次解剖揭发被掩盖的伤口,是唯一案件吗?”
赵丽兰在贴文中回顾巴拉山医生的证词。她说,巴拉山在第一个版本中声称,赵明福是站着,或坐在窗框上跳下去;在哥宾星质疑楼层窗口设计难以做到后,他又提出第二个假设,称赵明福可能蹲在窗口上。
“根据鞋子底部的摩擦痕迹,巴拉山判断,明福可能蹲在莎阿南商业广场14楼的窗框后跃下。后来,他也认同明福可能遭人挟持,被迫蹲在窗框上;但在陈福泉盘问下,又补充说死者也可能独自站在窗框上。”
窗口开启幅度
不能让人蹲着跃下
她认为,无论是站着或蹲着,法医都没有解释当时窗口开启的幅度,其实不足以让人蹲着跃下,也不可能让第三者挟持他蹲着跳下。
“若赵明福真是蹲着跳下,头部必然会撞上窗盖。况且,窗口周边没有发现明福或他人的指纹。”
赵丽兰忆述,巴拉山在回答哥宾星质疑时总是支支吾吾,虽然已出现否定自杀的证据,甚至巴拉山本人也承认存在被杀的可能,但其结论依然指向自杀。
她指出,尸体最终卧尸点距离大厦8公尺之远,而跳楼并不是跳远或飞行,如果真如巴拉山所说是蹲着跃下,左脚的鞋子又为何会飞落在距离窗户60度向北、偏离窗口逾10公尺,且在尸体头部数公尺外的地方?
她强调,法医的誓言本应是修身正德、博学明鉴,捍卫法律尊严,坚守司法公正,恪尽职守,为生者权、为死者言。
“然而,现实却可能是敷衍塞责、罔顾操守、黑白颠倒,‘一手遮天’,难以伸张正义。”
她最后写道,幸好赵家最终请得普缇医生出庭,才得以揭露明福身上的伤痕累累,也揭开赵家一辈子的伤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