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銮7日讯)“点错相烧屋索命”案,遭纵火的屋主无法确定警方逮捕的女嫌犯,就是到他们住家丢汽油弹和放火的人。
屋主丘丽霞丈夫说,闭路电视拍摄的画面,清晰度有限,是隔着铁栅门看到造案者的身形,同时载着帽子、穿外套和蒙脸。
他受访时说,警方公布的嫌犯照片,只是半身,很难断定是不是她纵火,因此不便多猜测。

丘丽霞补充说,不过,警方公布所取获的纸条,内容和字体和他们收到的一样。
丘氏丈夫说,目前当务之急是安顿好一家人,恢复上班和上学,维修房子的事先搁置,这几天都很混乱,一步步解决。
居銮警区主任峇林助理总监昨晚发文告公布,已逮捕一名46岁妇女助查,她有可能是纵火者。
逮捕行动是由柔佛州警察总部刑调查部与麻坡警区刑事调查组组成的警队展开,于昨日凌晨约3时,在马西至达城逮捕妇女。
他说,行动中起获的两辆轿车涉及麻坡案件,目前交由麻坡警方调查,女子延扣至本月12日,协助调查,她并无任何犯罪前科,尿检呈阴。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35条文(涉嫌使用火进行恶意破坏)进行调查,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4年及罚款;同时援引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长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本月5日凌晨3时许,在美景花园(Taman Sri Permai,前译斯里柏迈花园)发生大耳窿跑腿纵火案,险酿成丘氏一家四口葬身火海,火患造成四个相连排屋遭殃,丘氏住家车房和两辆轿车几乎全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