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9月4日讯)上诉庭今日驳回吉隆坡塔前运营商吉隆坡塔私人有限公司,起诉政府、多名个人和3家公司藐视法庭的申请。
由法官拿督仄鲁兹马、拿督斯里菲鲁兹及王志权组成的上诉庭三司,驳回吉隆坡塔私人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Hydroshoppe私人有限公司的申请。
鲁兹马宣读判词时指出,申请人未能证明其要求裁定答辩人藐视法庭的申请具有充分依据。
“既定法律要求申请人必须初步证明藐视法庭的事实。”
法庭同时裁定吉隆坡塔公司与Hydroshoppe需向政府,包括通讯部长法米支付2万令吉堂费,并向LSH Service Master、LSH Best Builders及Service Master三家公司,支付同等金额的堂费。
吉隆坡塔公司与Hydroshoppe此前向上诉庭提出申请,要求上诉庭批准对政府、法米等7名个人及相关企业启动藐视法庭程序,指控其在诉讼期间干扰司法公正。申请人类似的申请曾于今年6月9日被高庭驳回。
本案源于Hydroshoppe与吉隆坡塔公司提起的违约诉讼,指控LSH Capital及其子公司诱导违反2022年8月与政府达成的协议,并涉及不诚信协助行为。申请人要求法庭宣告LSH Service Master获得的吉隆坡塔经营权无效,索赔约10亿令吉损害赔偿,并要求返还吉隆坡塔的经营权。
今日庭审中,资深律师维纳亚斯里南与黄大卫(译音)分别代表Hydroshoppe和吉隆坡塔公司出庭;高级联邦律师阿末哈尼尔代表政府与通讯部长,而王亚瑟律师(译音)则代表三家被诉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