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巫统京那巴当岸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邦莫达今天告诉法庭,他并没有直接或间接从两名大众信托基金投资经纪,收受与联邦土地复兴和统一公司(FELCRA)1亿5000万令吉单位信托投资有关的280万令吉贿赂。
他说,没有任何控方证人提供录影、照片或对话录音来证明他收受了金钱。
“没有证据说明两名投资经纪,即第24名控方证人马迪阿都哈和第25名控方证人诺海里阿末莫达,支付了任何款项。我没有收到他们的任何款项。”

邦达莫今日在地庭针对他与夫人拿汀斯里芝芝依芝蒂面对3项280万令吉的贪污案,自辩时这么指出。
邦莫达是在2019年5月3日面对2项控状,即以FELCRA非执行主席身分,收取220万令吉和26万2500令吉贿金,作为让FELCRA获批投资1亿5000万令吉大众信托基金的报酬。
第3项控状指他在2015年6月19日,在相同地点通过妻子的大众益德系列基金,向大众信托基金经纪诺海里收取33万7500令吉的现金贿赂,作为上述用途的报酬。
邦莫达说,他不曾左右时任第二财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胡斯尼,以确保 FELCRA对大众信托基金的1亿5000万令吉投资获得批准。
他说,FELCRA董事部已按照既定程序向部长提交申请及寻求批准。
他说,时任第二财长的决定不仅取决于董事部的建议,也取决于其他因素和正当程序。
邦莫达也否认指示芝芝依芝蒂,代表他于2025年6月12日与19日,收取诺海里与马迪的280万令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