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稻农和菜农担心,与农作物种子质量法案及现有植物品种有关的法律修正后,可能让他们被大企业挤出该行业。
大马稻农友好会(PeSAWAH)主席阿都拉昔指出,如果暂命名为农作物种子质量的法案通过,农民之间将不再被允许依据传统做法来保存、分享和售卖种子。
“该法案明确授予大公司独家育种和销售权,这不仅是蓄意垄断,还侵蚀农民创新权利并损害当地生物多样性。
“大型企业掌控种子生产和销售时,种子价格必然上涨。小规模农民将承担更高的投入成本,加上气候变化和其他外部压力导致日益难以预测的产量。”
吉打预计有近30%的农民每季都会保存、重复使用和分享水稻种子,阿都拉昔告诉《星报》,这么做能节省成本、保证种子质量,还能增加收入。
马来西亚菜农总会秘书陈志强说,该会一直密切关注有关法案进展,也认同大马稻农友好会的担忧。

他提到,政府计划修订2004年植物新品种保护法令,可能会让种子公司或育种者获得专利权,如果专利保护过于严苛,农民可能被迫每季都需购买新种子,从而增加对大企业的依赖并推高生产成本。
“蔬菜种植的利润本就微薄,任何限制农民获得种子或增加对昂贵专利种子依赖的新规定,都将增加农民压力。
“不过,如果法案能通过减少假种子或低发芽率产品,确保种子质量更好,那么农民将从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