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日讯)涉毒被查期间“人间蒸发”,妇女为照顾在本地求学的年幼女儿隐姓埋名非法居留长达28年,直到年至花甲才向当局自首。
被告是来自中国的于泽芳(60岁),她昨日承认一项抵触移民法令的控状。此案相信也是我国历来逾期滞留时间最长的定罪案例之一。
案情显示,被告1995年4月持学生准证入境,但在隔年9月证件到期后并未离境。同年10月,她因涉嫌吸毒被捕,护照遭当局扣押,之后获发特别准证,须等候调查结果并按指示定期报到。
不料,她很快失联,特别准证到期后便如“人间蒸发”。

庭上揭露,被告当时8岁的女儿(现年34岁)于1997年1月申请到学生准证,在本地求学。被告为了留在本地照顾女儿,决定非法滞留。
女儿后来在2008年5月成为本地永久居民,但法庭文件未详述相关申请经过。
被告一直在本地隐匿生活,直至去年决定返国,才在2024年12月30日主动向当局自首。
她自1996年11月20日起非法逗留至2024年12月30日,长达28年1个月零11天,抵触了移民法令。
被告昨日在亲友陪同下出庭认罪,律师代被告求情时说,被告已对过往行为深感懊悔。
律师也表示,被告选择及早认罪,恳求法官从轻发落。
法官下判时指出,被告虽已认罪,但其逗留时间较长,且属有意逾期逗留,判她坐牢6个月罚款2000元(66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