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日讯)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倪可敏指出,若居民的旧房屋因城市翻新计划而重建,即使仍在偿还房贷,也无需担心负担增加。
他解释,搬入新单位后,居民的贷款额将维持不变,不会因物业价值提升而调整。
他接受中文媒体联访时举例,若旧房贷款是30万令吉,即便新屋的市值已达50万,贷款金额依然保持在30万,不会额外增加。
“房贷会维持30万令吉,你只会得到更多;因为房子建好后,业主获赔一间新的房子,可能市值50万令吉,所以还赚了。”
(卢淑敏摄影)
自行决定管理费
另一方面,针对民众担心搬到新公寓后管理费高的担忧,倪可敏指出,未来居民将透过公共管理机构(JMB)自行决定管理费,政府只在必要时介入调解。
他解释,目前所有高楼住宅均的居民须成立JMB,并以“一个单位一票”的方式,透过居民大会讨论及表决管理费收取数额。
“管理费是依照物业所提供的设施来决定,设备越多、费用自然越高。例如公寓若仅有游泳池与健身房,就依合约收取相应费用。”
倪可敏补充,若居民认为管理费不合理,政府将透过中央执行委员会介入协调。

严格监管质量 违规也罚母公司
倪可敏强调,政府设有严格监管机制,确保城市翻新工程质量不受影响,违规者将面临严厉处罚,甚至波及母公司及董事会。
他解释,所有发展项目必须获取发展准证(DO),并由建筑师或顾问工程师作为主要承办专业人士(PSP)负责把关,一旦出现偷工减料情况,他们将丢失饭碗。
倪可敏针对外界担忧城新法实施后,发展商可能为节省成本而偷工减料时指出,若发展商被查出违规,除了涉事公司被列入黑名单,根据第13大马计划规定,该公司的董事、实质受益人及母公司都会连带被罚。
他说,以前只是将子公司列入黑名单,母公司还能以其他子公司继续运作。但如今将连累整个集团都会面对全面封杀,不可能再规避责任。
“你成立100间子公司也没用,母公司一旦被列入黑名单,整个网络都会断掉。你认为他们敢冒这样的风险吗?”
涵盖活化振兴翻新 城新法非推倒重建
倪可敏解释,城新法涵盖三大范畴,即城市活化、城市振兴和城市翻新,但外界常误该法案等同于“推倒重建”。
他说,事实上,约60%到70%实践,将落在第一阶段的城市活化和第二阶段的城市振兴;仅在迫不得已时,才会进入城市翻新的第三阶段。
他进一步解释,城市活化为升降机更新、重新油漆、提升局部设施;城市振兴则涵盖社区基本设备升级与公共设施改善,不涉及拆除重建;城市翻新则是当建筑物过于老旧不堪使用,才进行全面拆除与重建。
倪可敏说,我国将在2027年迎来独立70周年,意味着有很多独立前的老旧城区和破旧城市,都迫切需要进行城市翻新。
他引用诗圣杜甫名诗“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时强调,人类自古以来对安居的渴望与追求,正是城市翻新的出发点。
他说,当前许多城区基建老化、建筑残破,急需透过制度化的城市翻新来改善。
他指出,马来西亚作为联合国会员国,早已承诺推动2030年达到可持续发展目标(SDG),身为联合国人居署大会主席国,大马更是责无旁贷。
“在我们到世界各国推广可持续发展时,大马更应该成为发展中国家的典范。”
30年未有新法 没有一任政府解决
倪可敏说,政府推动城新法是为了填补过去数十年的制度缺口,为城市老旧建筑与社区更新提供法律依据。
他说,大马自1980年代推出分层地契法令后,30多年来始终未有新法令出台,没有一任政府有决心从制度上解决人民面对的切身问题。
他解释,城新法是依据2013年制定的城市翻新指南制定而成。
他说,事实上,历任5届房政部长都支持这一指南,但因指南不具法律约束力,形同“无牙老虎”,无法帮助下层人民解决问题。
倪可敏强调,若政府真心要为基层人民解决居住困境,就必须将指南制度化,转化为具强制效力的法律,而城新法正是这项承诺的具体展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