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城31日讯)“评论城市翻新法案又不止我一个,为何只有我被叫来录取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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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青彭亨州团长黄绍敏接今日被传召到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针对其发表城市翻新法案评论的视频,录取口供助查。
她于中午12时,在马华全国宣传局主任陈君儿律师的陪同下步入MCMC总部录取口供,在场的还包括副主任兼全国女青年局主任刘薏雯、雪州联委会署理主席陈锦传律师及马青雪州团长陈捷森。

黄绍敏召开记者会时指出,评论城市翻新法案者不止她一人,如今却仅有她被传召录取口供。
“巫统主席兼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及行动党等其他代议士也曾评论城市翻新法案,如果他们没有被传召,是否说明MCMC对付的仅是平民百姓,而不是高官显要,尤其是在全国共庆国家独立日的今天。”
无论如何,针对在国家脱离殖民的纪念日被传召问话,黄绍敏认为对她本身而言更具意义。
她说,自己只是根据政府发布的城市翻新法案做出评论,不是无稽之谈,没有被传召的必要,更何况MCMC给予通知到案的间隔很短。
“他们说,如果不来MCMC,可以到邻近的警局录取口供,他们将调派一组高级官员,但如果我不配合,他们将发出逮捕令。”
黄绍敏早前在社交媒体发布视频,针对城市翻新案的内容发表谈话,包括批评政府在政策上的不足,以及列出对人民不利的条款,有关视频一经转载引起网民热议。
昨天,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魏家祥透过面子书发文时指出,黄绍敏尝试要求调查官改期时,对方以“上级指示”为由,必须在明天完成录供程序,而这也让他感到遗憾。
部分字眼违宪 233条文仍被援引
陈君儿质疑,上诉庭已于本月裁决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部分字眼违宪,不解为何当局仍以该条文,调查黄绍敏的案件。
她说,上诉庭曾裁决,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中的“冒犯”(offensive)和“惹恼”(annoy)2个字眼违宪。
“所以,当局为什么如今还以这条文作为调查依据?”
陈君儿今天中午陪同黄绍敏到赛城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录供前的记者会,这样提出疑问。
此外,她也质疑当局传召事主的意图、方式和恰逢国庆日的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