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关税局日前“提醒”个人若收藏过多烈酒可能触法一事,旅游、艺术及文化部长拿督斯里张庆信认为,当局无视我国酒类走私犯罪的严重问题,却紧盯百姓的珍藏酒不放,此举无疑是拿着鸡毛当令箭,极其荒唐!
他说,根据1976年国产税法令,自用且合法的收藏烈酒,以作供私人消遣,并不违法,法律对此已有明确保障。惟关税局却忽略这一点,以“可能违法”的措辞误导公众,将合法行为描绘成潜在犯罪。
“此举不仅混淆视听,更削弱公众对法律的信心。对此,我必须严正指出,关税局理应依据法律行事,而非制造不必要的恐慌。”

张庆信今日在面子书贴文说,他非常疑惑,关税局官员是否认为人民收藏品数量较多,就武断地认定其有意作商业用途?若真如此,未免过于草率。
他指出,上述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收藏数量的上限,更不应把“数量”作为唯一判定标准,要区分个人收藏与商业行为,本可从多方面考量,例如是否频繁购买大量同类商品等,而绝非仅凭收藏数量来下结论。
“若依此逻辑推理,那么现代不少人都有囤积、收藏特定物品的习惯,如鞋子、盲盒、潮玩等,他们是否也都需要申请相关执照呢?这种推论显然荒谬!”
他指出,要求民众保存购酒收据长达7年,实在是与现实脱节。许多家庭根本无法妥善保存这么久的纸质收据,更何况酒类产品本身都有标识,可以辨别是否合法缴税。
“若这些酒品已经完税,又凭什么认定收藏者违法?难道这条法律不该与时俱进吗?”
质疑或存利益诱因
张庆信指出,许多所谓“过量收藏”的烈酒,其实是父辈传下来的家族珍藏,或是通过批量购买获得优惠的个人囤积行为,根本无意商业贩售。
“然而,关税局每日忙于查民众的收藏,却没触及真正的市场走私案件。这种执法策略不仅效率低下,更令人质疑其中是否存在利益诱因。”
他认为,此举实在没有必要,也令人费解。
张庆信说,以美酒佳肴宴客,原本就是一种风俗习惯,甚至有些收藏家热衷于收集世界各地的美酒,作为个人品鉴的嗜好,或与三五好友不时小聚小酌,而这些都属于个人隐私。
“如今,关税局却以‘小拿破仑’式的作风挥鞭于无辜百姓,蓄意刁难,在民间制造社会恐慌氛围。”
他指出,不否认确实存在不法分子蓄意囤积酒类产品以作商业用途,但关税局应当设法掌握确凿证据,再依法取缔违法行为,而不是通过制造恐慌来吓唬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