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5名缅甸籍男子与1名本地男子今日于士拉央地庭被控非法持有1万1883公斤管制物品,即食用油,且无有效执照。
被告包括本地男子黄书奇(译音)及5名缅甸籍男子,他们是昂敏杜、昂格格、特昂、特瑙与丹索昂。
法官法诺拉兹林宣读控状后,黄书奇表示不认罪,5名缅甸籍被告则未进行答辩。
所有被告被控于8月20日上午11时30分,在万挠Nautical工业园内一处场所,共同持有1万1883公斤受管制食用油,且情况合理可疑。

他们涉嫌违反1974年供应管制条例第3(1)条文,并根据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第21条文被控。
若罪名成立,最高可判处100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再犯者则最高可处于300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法庭批准黄书奇以1万令吉保释,并将案件延至9月23日过堂,同时为5名外籍被告安排翻译员。
本案由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的莫哈末哈菲兹副检察司主控,黄书奇的代表律师是莫哈末阿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