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住家收藏过多烈酒可能违法”的课题引起华社关注,著名华裔网红律师洪伟翔指出,经他翻查关税局法令,只有商业活动储藏烈酒没有准证才是犯法,放在家里不犯法,呼吁财政部副部长林慧英应该站稳立场说明“家里收酒没有错”。
日前关税局助理总监卡马拉哈山指出,根据1976年国产税法令第34条文,收藏烈酒的场所必须持有执照,否则即属违法,并提醒若在住家收藏过多烈酒,有抵触法令的可能。
对此,也是吉隆坡小贩商业公会法律顾问的洪伟翔,昨晚出席该会宣誓就职兼第32届庆赞中元节平安晚宴时,调侃关税局的逻辑,家里烈酒多就当要拿去卖,那么孩子多就是开幼儿园?玩具多就是开玩具店?老婆衣服多就是开服装店?
他指出,林慧英虽曾回应此课题,称“只要购买的是已缴税的烈酒就无需担心”,但这个解释不只没有解决问题,反而变相承认了收藏酒类可能违法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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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家里都有收酒,我家都有整百支酒,别人送的酒怎样有收据?如何证明有缴税?一些酒年份久远,越收越珍贵,如何证明年份已久的酒有缴税?而且出国是可以买免税酒,难道不能收藏?”
他直言,林慧英的说法是将责任推卸给公众,要公众自证自己没有违法,完全颠倒了法律原则。
“法律应该是政府举证人民违法,而不是人民去证明自己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