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邦25日讯)一名服装店店员因3年前,通过推特账号制作和传播色情视频,今日在地庭面对2项控状时俯首认罪,随后被判罚款1万4000令吉。
西蒂阿米札(28岁)在聆听通译员宣读控状后,而在承审法官阿末弗亚前认罪;法官随后则以每项控状,各判罚款7000令吉,若无法缴交罚款,则每个控状需坐牢6个月取代。
法官在下判前,也劝诫被告悔改并汲取教训。
“被告进行的通讯是出于商业目的,但做法并不符合我们社会的的礼俗。法律之所以如此制定,是为了维护我们社会的道德标准,避免出现这类通讯内容。”

此前,被告代表律师阿莫哈菲兹恳请法庭,最低额度的罚款刑罚,理由是被告已认罪,恳请法官酌情,同时被告在面对的指控已对其身心健康造成影响。
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主控官法德里副检察司则要求法官,在考虑到公共利益因素,而判具警惕性的刑罚。
根据两项修订后的控状,被告被控于2022年12月18日晚上10时13分,及同年9月13日晚上47分,通过推特上载一段淫秽视频,意图骚扰他人。
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在2023年5月19日,上午10时08分及下午4时34分,在赛城办公室查阅到该内容。
被告是在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5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法官还下令将涉案物品,即笔记本电脑和手机,移交给控方进行后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