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联邦法院首席主簿署数据显示,从今年1月1日至7月21日,一共有6宗涉及年龄18至30岁的青年,在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下被控。
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说,当中的5宗已结案,而另1宗还在过堂。
“在这期间,没有任何涉及18至30岁青年,在1948年煽动法令、刑事法典第298条文(蓄意透过言语伤害他人宗教情感)下被控。”
阿莎丽娜昨日在国会下议院,如是以书面回答行动党升旗山国会议员瑟丽娜的提问。
部长说,根据警方和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统计,在上述期间,有13宗涉18至30岁的青年,在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1948年煽动法令及刑事法典第298条文下被调查。

她说,当中9宗已结案,另4宗则还在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调查中。
她也说,为防范此类罪行发生,特别是涉及青年群体,警方与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持续展开战略合作,以加强对包括青年的社会等滥用社媒的执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