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7日综合电)台湾桃园一名男子小明(化名)与女友小美(化名)同居,去年2月底两人发生严重口角,小明拿出弹簧刀作势自伤,小美立刻夺刀,却不慎刺进小明心脏,导致死亡。法院审酌,小美虽自首给予减刑,不过仍依过失致死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
据判决书所述,小明与女友小美同住在桃园租屋处,2024年2月28日下午1时左右,两人发生激烈的口角争执。小明情绪激动拿弹簧刀扬言自伤,小美见状立刻向前夺刀,怎料却在拉扯时,不慎刺中小明左胸。
小明遭刺后,胸部有明显穿刺伤并有肺损伤、左心室破裂、心包填塞与低血容性休克,紧急送往国军桃园总医院急救,不过后来续引起糜烂出血性胃炎、吐血、血液吸入肺部,最终因心脏锐器伤、大量出血、窒息,于下午2时54分宣告死亡。

小明母亲事后提告,小美辩称,当时吵架,小明就拿出刀子抵着心脏,害怕他真的拿刀刺进心脏,才尝试把刀子挡住,仅有划到小明的羽绒外套,并没有碰到身体;她表示,后续转头打电话给小明的表哥,小明则捂着胸口、歪腰低头,转头就看到刀子插在心脏上,随后小明自行把刀子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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