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赵明福民主促进会要求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迪安交代,警方向涉及赵明福案件或在场的反贪会官员录取口供的目的。
该会主席黄业华今日针对赛夫丁昨日在国会的答复发文告质问,警方录取口供的目的是调查谋杀、他杀还是非法囚禁行为?

他指出,上诉庭于2014年做出的判决清楚指出,赵明福的死亡是因一名或多名不明人士的不法行为导致或加速造成,包括反贪会官员,因此警方应依据判决以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或第304条文(非蓄意杀人)展开调查,而非录口供走过场了事。
“2个月前发生的赛城女大学生在宿舍被杀害案件,警方雷厉风行48小时内就逮捕3名嫌犯,并公布援引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进行调查。”
“平民百姓遇害,警方行动迅速马上破案,并公开交代以什么法令条文调查嫌犯。但是碰到执法机关官员,警方就行动缓慢、无法破案和无法交代。”
黄业华说,该会强调,真相与问责是履行刑事司法正义的唯一途径 ,每拖延一日都是对逝者的不敬,也是对司法公信的消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