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拉登嘉楼14日讯)登州首宗未婚生子被控上伊斯兰高等法庭案,一对年轻情侣双双认罪后被判罚款,男方因未能缴付罚款而被判坐牢3个月。
男女被告分别为22岁及20岁,两人昨日在2001年登州伊斯兰刑事罪行法令(酌量刑罚)(2022年修正)29A条文下被控上庭。
女被告于去年8月未婚产子,在该法令29A(1)条文下被控,而男被告则经脱氧核糖核酸(DNA)配对检查后,证实导致一名女子非婚产子,抵触同一法令29A(2)条文。
两名被告分别向法官莫哈末纳兹里前承认,犯下与非婚生子有关的罪行。

登州伊刑法首席执法官艾兹赛迪指出,女被告较后已缴清2300令吉罚款,而男被告因未能缴纳罚款,被判入狱3个月。
他强调,这类罪行十分严重,因违反了伊刑法中“保护血统”的原则,若不加以遏制,可能引发监护权、遗产继承及血统等多方面的法律与社会问题。
他补充说,执法的主要目的不仅是惩罚,更是教育与预防工作的重要一环。
“父母必须在教育青少年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避免他们犯下此类罪行。州政府已通过相关部门,推行多项宣传与意识提升活动,提早防范发生类似问题。”
随着落实相关修订条文,登州亦向外界传递明确信息,维护尊严与血统并非只属个人责任,更是建设道德与纪律社会的重要议程。
这也是登州援引上述修正法令,执行的首宗此类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