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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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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产女弃饮食摊 男女被判监禁半年 女被告哭喊要回家!

22岁女被告努雷丽法兹琳(前排左)和23岁男被告莫哈末艾曼(第二排中)被警方押离永平推事庭。

(峇株巴辖13日讯)本地一对年轻情侣未婚先产,将刚产下的女婴弃置在饮食摊位,被提控后各被判处坐牢6个月,女被告闻判后一直哭喊“我要回家”!

这对男女被告是现年23岁的罗厘跟车员莫哈末艾曼,以及现年22岁的妻子努雷丽法兹琳,他们落网时尚未结婚,但已在今年2月完成婚事。

两人于昨日在永平推事庭面控。根据控状,两名被告身为弃婴的父母,却把刚出生的女婴用峇迪布包裹后装箱,于去年12月15日下午2时15分至12月16日清晨5时之间,把孩子弃置在峇株巴辖县永平卫星市工业区一个饮食摊位。

两人触犯刑事法典317条文(弃婴罪) ,并可与刑事法典34条文同读,罪成可判最高7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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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案情,警方是接获43岁的饮食摊位女东主投报,指发现一名刚出生的女婴被遗弃在其摊位上的一个箱子里。


由于发现弃婴的消息在社交媒体传开,其中一名被告的母亲从包裹弃婴的峇迪布认出,有关峇迪布属于她所有,因而导致两名被告落网。

警方将婴儿和这对夫妻的血液样本进行亲子鉴定,确认他们的血缘关系。

根据警方调查,女被告于去年12月15日下午2时15分左右,在一间住家的房里诞下女婴,过后与男被告一起到饮食摊位弃置亲生女儿。

阿伦诺瓦达斯对此宣判男女被告,各被判监禁6个月,刑期从判刑日算起。

女被告在闻判后,还一直哭喊“我要回家”。

此案件主控管为法拉瓦希达副检察司,两名被告则无代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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