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1日讯)一名油棕园员工涉嫌抢劫和致伤前女友,今日在刑事法典条文下被检控,被告对罪行否认有罪。
控状指22岁被告达纳巴兰,于今年8月2日早上10时30分,在爱极乐牌楼附近的休息地点,抢劫并蓄意伤害27岁的前女友,触犯刑法第394抢劫致伤他人条文。
在这项罪名下被裁定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最高20年监禁、罚款或鞭刑。
被告在爱极乐地庭聆听罪名指控后,向法官罗哈杜否认有罪。

主控官纳斯林副检察司,向法庭提出被告以2万令吉担保的建议,附加条件是被告不得骚扰此案受害人和控方证人,同时每个月需到邻近警局报到。
没有聘请律师的被告较后要求法庭降低保释金,因为他在油棕园工作收入不高,母亲是残障人士,父亲失业,妹妹也正在寻找工作,父母生活费和家里开销由他一人支撑。
法官罗哈杜考量案情后,允许被告以5000令吉担保,附加控方提出的条件,并把此案延后至今年9月8日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