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9日综合电)美国总统特朗普7月31日签署最新行政命令,台湾等多数国家地区对美出口商品,适用于“原有最惠国(MFN)待遇关税税率”再叠加暂时性对等关税税率20%,如此一来,等于台湾出口到美国的相关产品,实际税率不止20%,而是原本MFN税率,再加上20%的对等关税。
根据台湾经济部于8月8日晚间8时55分发布的新闻稿指出,朗普总统于7月31日发布“调整对等关税税率”行政命令,将台湾“对等关税”税率暂时调整为20%。由于谈判的程序安排,台美双方还未完成总结会议,只要后续达成协议,可望再调降税率。
经济部指出,台湾的暂时性对等关税为20%,但须在20%之外再加上该货品原有的最惠国(MFN)税率及任何反倾销或反补贴税,实际税率可能超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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