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7日讯)民政党署理主席胡栋强遭峇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起诉,败诉后须赔偿前者40万令吉及10万令吉诉讼费。高庭今日批准暂缓将赔偿金交给林冠英,改由林冠英的代表律师事务所暂时保管,直到上诉庭裁决结果出炉。
高庭法官肯尼斯杨肯占森今日作出此项批准,并获双方律师同意。

胡栋强代表律师艾文峇星在休庭后说,提出申请的原因之一是因为林冠英目前涉及刑事案,案件仍在审理中。他担心若林冠英最终被判有罪,赔偿金恐难追回。
“因此,我们获得起诉人律师同意,将赔偿金交由起诉人代表律师─西门慕拉里律师事务所代为保管,直至本案于上诉庭审理及判决。”

他说,若答辩人(胡栋强)上诉成功,赔偿金将归还给胡栋强;反之若维持高庭判决,律师事务所将把赔偿金交予起诉人(林冠英),胡栋强也须遵守高庭判决,公开道歉。
关于上诉庭开审日期,他表示目前尚未确定,但希望明年年底能开审,审讯预计需时12至18个月。

林冠英由郭彦伶担任代表律师,胡栋强的律师团队则包括艾文峇星与蔡高廷。
早前,林冠英针对胡栋强发表指控其协助演唱会主办方获取税务豁免的不实言论,成功胜诉诽谤案,获判赔偿55万令吉,其中胡栋强需赔偿40万令吉赔偿金及10万令吉诉讼费。
槟州民政党随后发起“一人5令吉”筹款活动,筹得约20万令吉,另有善心人士垫付30万令吉,合计已凑足50万令吉赔偿及诉讼费用。不过,筹款行动仍将继续进行,以偿还垫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