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5日讯)玻璃市宗教事务委员会主席莫哈末阿兹米尔指出,凡在州内举办娱乐活动,主办单位须至少提前30个工作日向加央市议会提呈申请,包括详细列出活动内容。
“主办方需在申请时,附上活动内容清单丶表演者名单与照片丶演出歌曲清单丶每首歌曲的简要内容说明,以便当局审核是否符合良好价值观和文化主题,例如生活哲理丶环境关怀丶团结精神等。”
他说,娱乐活动须符合1987年玻璃市娱乐法令规定,同时展现良好价值观,尊重文化与宗教多元社会的和谐。
“所有娱乐活动申请将由地方政府事务行政议员进行审议,获批准后才可举行。”

他今日在玻璃市第15届州议会第3季第2次会议中,回应敏冬州议员法克鲁安华提问,关于娱乐活动指南落实情况时这么说。
他说,为维护多元社会和谐,确保娱乐活动不违背伊斯兰价值观,州政府制定了5项非穆斯林群体举办娱乐活动指南。
“一,非穆斯林娱乐活动应尊重其他族群的敏感性,尤其是伊斯兰作为联邦宗教的地位;二,不得邀请穆斯林参加与伊斯兰娱乐指南不符的活动;三,活动应在封闭场所或私人地点举行,以避免引发穆斯林社会的观感争议;四,州政府及中央政府机构主办的活动亦须遵守相同标准;五,活动应体现良好价值观丶注重礼仪,并尊重邻里关系。”
此外,他说,玻宗教司局已于今年7月10日与相关机构召开协调会议,并达致共识,包括成立监督小组,负责在娱乐活动彩排和演出期间,进行审查和监督歌舞丶音乐等节目内容。
“若涉及舞台演出丶歌唱或乐器,主办方须遵循由宗教司局制定的指南,违反行为或导致娱乐准证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