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1日讯)互打电话、传字条,甚至假扮顾客到柜台通消息,两家汇款公司长达6年内互换人民币汇率的信息,涉违反竞争法,被新加坡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罚款逾536万元(1768.8万令吉)。
这是目前为止,当局针对违反竞争法的信息交换行为所开出的最高金额罚单。
新加坡《新明日报》去年曾报道,竞消委发现上述两家公司从2016年1月1日至2022年2月22日,进行了超过六年的信息交换,双方交换人民币汇出汇率的信息,而不是独立制定汇率。
竞消委认为,这类交换本质上限制了竞争,大幅减少双方在特定时间点向客户提供的现行人民币对外汇款汇率的不确定性,削弱了竞争性供应商向消费者提供更具竞争力汇率的压力。

竞消委今早召开记者会指出,长诚国际汇款私人有限公司(ZGR Global Pte. Ltd.,前称Zhongguo Remittance Pte. Ltd.)和汉生汇款私人有限公司
(Hanshan Money Express Pte. Ltd.)相互协调,交换双方人民币汇出汇款(outward remittance)汇率的信息,分别遭处以279万3700元(921.69万令吉)和257万1307元(848.3万令吉)的罚款。
经过调查,竞消委发现这两家位于牛车水珍珠坊(People’s Park
Complex)的汇款公司,为了去除价格竞争的风险,频繁交换汇率信息。两家公司会在开门营业时,告知对方是否会调动汇率,也会以通电话、传字条,甚至假扮顾客直接走到对方柜台口头交接。
两者交换的资讯,包括发布在各平台供消费者参考的公布汇率(Published Rates)和在柜台实际交易的交易汇率(Transaction Rates)。
竞消委也发现,两家公司若要调整汇率,他们会在公布前通过信息互换,提前得知各自的最新汇率。非法交换该商业机密信息可使它们制定相似汇率,限制消费者的选择。此外,它们也没有将分层汇率(Tiered Rates)展示在显眼处,供消费者参考。
2020年接获投诉展开调查
竞消委表示,当局于2020年接获公众投诉,指两家公司的汇率重叠性很高,之后展开调查,并在2011年7月联系两家涉事公司,但它们直到隔年2月才停止交换信息。
竞消委在2024年11月向它们发出违规裁定提案,并在今年4月发出补充违规裁定提案,在听取双方代表呈上的陈情书后,酌情处理,最终针对两者违规行为开出罚单。
当局表示,在制定罚款金额时,已将包括个别公司的盈利额,违例行为的性质和严重性及其他相关因素考虑在内。
竞消委总执行长高明新说:“竞争法的基本原则是,业者在决定市场行为时必须保持独立性。业者可以观察并根据竞争对手的行为做出适当的策略调整,但禁止与对手沟通来影响市场行为或分享定价策略。”
他强调,这次祭出巨额罚单,是想向业界传出重要信号,严厉遏制业者进行任何违反竞争法的行为。
两个月决定是否上诉
长诚汇款和汉生汇款将于周四被告知裁决,它们有两个月决定是否要上诉,若不上诉,则必须在10月1日前缴纳罚款。
业者若被邀参与敏感信息互换竞消委:应立即拒绝主动投案竞消委:业者若被邀参与敏感信息互换,应立即拒绝,主动投案者或能获得减免罚款。
竞消委强调,若业者被邀参与反竞争性的信息互换,应该立即拒绝,公开划清界线,并向当局举报此事。
参与合谋协议的业者可通过当局的宽免计划下主动投案,以获得减免全额或部分罚款。
涉及此案的汉生汇款因配合当局调查,获得减免部分罚款,也在快速处理程序(Fast Track Procedure)下承认了其违规行为,其罚款最终被减免额外10%。

汇率写纸上 拍照互传
竞消委提供的证据显示,双方职员会将汇率写在纸上、拍照,然后传给对方。职员在记录时,会附上简单注释,如“汉生汇率,柜台已跟”等。
从长诚汇款员工的对话记录截图中可见不少暗号,当谈及汉生汇款时,会用“隔壁”意指对方。例如有一则由“红队公共”发送的消息提到“隔壁”要求再加一个等级。
而长诚汇款一名职员手机也被命名为“红队公共”,主要用于查询其他同行汇率信息,以及通知该公司所有部门有关竞争对手汇率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