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5日讯)年轻继父在5岁及6岁继女面前裸露,还伸手抚摸继女下体,男子于今日在亚罗牙也法庭面对3项非礼罪时,否认有罪。
担任化妆品市场助理的被告(27岁),是在地庭法官爱扎凯鲁丁面前被提控。
根据第1及第2控状,被告被控于今年5月11日及7月5日,在文庙的斯里柏浪宜花园的房间及厕所内,抚摸5岁及6岁女童私处,抵触2017年性罪行法令14(a)条文。
在此条文下,被告一旦被判罪名成立,可面对坐牢20年及鞭打。
第3控状则指被告向两名受害者露下体,触犯相同法令15(a)(i)条文。此条文罪成者,可面对10年监禁及罚款最高2万令吉,或者两者兼施。

被告的代表律师莫哈末阿聂夫说,被告在网上售卖化妆品,每个月收入约2000令吉。
他指出,被告除了负担两名受害者,还有2岁的亲生女儿,后者目前交给身在吉打州的母亲照顾。
法官随后批准被告由一名担保人以1万5000令吉保外,并谕令被告每个月需到附近警局报到、国际护照交给法庭,以及不得骚扰受害者,直到案件结束。
主控此案的是莫哈末阿里胡赛因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