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Ilham大厦面临第二次充公,但其拥有公司在高庭提出司法挑战,指控反贪污委员会在程序上存在重大瑕疵,未依法律规定通知相关各方。
Ilham大厦有限公司作为该建筑物的拥有者指出,反贪会所发出的第二份充公通知,未遵循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51(1A)条文的法定程序。
根据该条文,执法机构在充公任何财产时,必须向财产的拥有人或占有人发出书面通知,明确告知该财产已被充公。

该公司指出,反贪会并未按规定张贴通知于公共场所,反而仅以新闻稿方式向外公布充公行动,程序不符合法律要求。
该公司在提交的支持宣誓书中表示,已申请司法审查许可,以挑战此次充公行动的合法性。
“第二次充公通知的发出,构成对法律程序与执法权力的滥用。这项行动与早前的充公行动重叠,似乎是为了规避首项充公通知18个月的法定期限,该期限已于2024年6月17日届满。”
该公司也指出,尽管第一次充公通知是在2023年12月18日发出,但反贪会至今仍未针对已故敦达因提出任何检控或控罪,证明该物业与任何贪污或非法活动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