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商人卡纳拉嘉供称,负责槟州海底隧道工程建设的公司,即Consortium Zenith建筑私人有限公司(CZCSB)前董事拿督扎鲁阿末曾托付他,将200万令吉现款转交给槟州前首席部长林冠英。
他披露,他于2017年8月18日傍晚6时左右,到八打灵再也一家酒店与扎鲁阿末会面,因为后者要通过他,把200万令吉现款转交给林冠英。
他说,当年其司机载他抵达酒店时,看见扎鲁阿末已在酒店外,其司机把车停在扎鲁阿末的轿车前方。
他忆述,扎鲁阿末下车后,从车中取出2个深色手提袋,直接放入其轿车的后车厢。

他解释,当年知道手提袋装有现款,是因为扎鲁阿末在置放2个手提袋进入后车厢时,分别说了2次“1M”,而他理解那意指100万令吉(1 Million)。
林冠英被控4项与槟州海底隧道计划有关的索贿、收贿和不诚实挪用资产控罪一案今日在地庭续审,现年44岁的卡纳纳拉嘉,是以第37名控方证人的身分出庭供证。
他在主控官拿督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引导下,宣读其书面证词时指出,当年与扎鲁阿末在酒店的上述会面时间不超过5分钟,之后离开酒店,并在少于10分钟内就直接抵达住家。

证人说,他当年亲自提着该2个手提袋进入家中,放在书房,而其书房一直都有上锁,只有他持有钥匙,除非他在场,否则没人能进入。
“我有打开2个手提袋,以鉴定诚如扎鲁所言是装有现款;我看到里面装有许多100令吉纸钞捆绑而成的现金,我没点算这些现金。”
扎鲁来电告知卡纳
装100万袋子放车后座
卡纳拉嘉于2017年8月18日,把扎鲁阿末交给他装有现款的2个手提袋放在家中书房后,就不曾移动,直到20日接获扎鲁来电,告知他需将其中一个装有100万令吉的袋子交给林冠英,因后者当时已抵达吉隆坡。
卡纳拉嘉披露,扎鲁阿末于2017年8月20日大约下午2时至3时之间,开车抵达其住家,他从书房提领装有100万令吉现款的手提袋,放入对方的轿车后座。

然后,他进入扎鲁阿末的车内副驾座,与后者一起前往半山芭一家酒店附近载林冠英;林氏上车后,他就下车移步到后座,坐在林冠英隔壁。
“当时,林冠英身穿印有槟州政府标志的白色首席部长官服,他与我们寒暄,我获知他将出席在一个商场举行的官方活动。
”他(林冠英)告诉我,其实原本想先安排我与一位名为拿督尤瑞庆的人士见面,但他想先与我洽谈一些有关将给予他的资金机密事务,而那是我第一次听说有关尤瑞庆这号人物。”
“开公司方便交付贿款”
卡纳拉嘉指出,Bumi Muhibah Capital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是他为协助扎鲁阿末,交付贿款给林冠英而于2016年8月10日成立的土著企业,林氏曾于2017年8月20日,要求他为该公司准备和开设银行户头。
他说,林冠英当年是与他共车前往吉隆坡一间商场时提出上述要求,这家公司只有一个银行户头,即联昌银行户头,只有他一人有权提款。
卡纳拉嘉说,他是上述公司的持有人,2名巫裔董事分别是阿米娜和莫哈末惹扎。
“我于2017年5月认识扎鲁,他当时是负责槟州海底隧道建设工程的CZCSB公司董事,并通过他于2017年8月20日和林冠英共车时认识后者。”
他披露,曾于2017年8月10日至19日期间多次与扎鲁阿末联系,洽商扎鲁阿末通过他这位中间人,把贿款交给林冠英的事宜,当中包括成立上述公司,方便把钱交给林冠英。
“扎鲁选择我这位中间人,是因为他信任我,而且我当时也没和任何反对党有关联。”
地庭法官阿祖拉将于8月19日续审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