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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男疑醉驾 撞餐馆毁多车 企图逃逸

(新山20日讯)45岁巴基斯坦籍男子疑酒后驾驶,失控撞入一家餐馆后,途中不仅撞毁多辆车辆,还拒绝配合警方指令、试图翻越围栏逃跑,最终在多处受伤下被捕送院。

此车祸于昨日傍晚约6时30分,在新山亮乌达玛路(Jalan Riang Utama)发生。

新山南警区主任拉勿助理总监今日在面子书发文证实,该名男子因涉嫌妨碍公务员执行职务及酒后驾驶,昨日遭警方逮捕。

他指出,嫌犯驾驶的第二国产可丽莎轿车在事发时突然失控,直冲进一家餐馆,接着倒车撞上数辆停放在餐馆外的摩哆,之后再向前行驶时撞上一辆停泊在路旁的宝腾奔舒娜轿车。

“根据初步调查,男子疑因惊慌试图逃离现场,在场民众虽然尝试制止,但未能成功。”


嫌犯最终因体力不支及身体多处擦伤而遭警方当场制伏。

拉勿说,警方接获投报后展开追查行动,最终在巴西古当大道往柏伶方向发现该辆轿车,尽管警方发出停车指示,男子仍拒绝配合。

“当轿车驶至第8公里处时,嫌犯才将车停在左侧路肩,随即弃车逃跑,并翻越围栏、从约2公尺高的围墙跳下,企图横越南北大道。”

他指出,男子最终因体力不支及身体多处擦伤,无法再逃,被警方当场制伏。

“嫌犯被送往新山中央医院接受治疗,警方也已抽取血液样本,以检测其是否涉酒驾或毒驾。”

拉勿指出,该男子无任何犯罪纪录,涉案车辆亦未被列为失车。

嫌犯弃车逃跑,企图横跨南北大道逃逸。

罪成监禁最高10年

警方援引多项法令展开调查,包括刑事法典第186条文(妨碍公务员执行职务);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1)(C)条文(非法入境或居留);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1)条文(酒驾或毒驾导致车祸)及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26(1)条文(无照驾驶)调查此案。

“一旦罪成,男子可面对高达10年监禁、重罚款,甚至鞭刑等刑罚。”

拉勿强调,警方将持续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与公然违抗执法的行为,并呼吁民众如掌握任何相关线索,尽速拨打热线(07-2182323),或亲赴邻近警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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