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18日综合电)中国海关总署批准了从日本进口吞拿鱼(金枪鱼)、扇贝和螃蟹等449种水产品,并要求企业提交卫生、放射性物质检测和产地证明。
这是中国自2023年8月,全面禁止进口日本水产品之后,时隔近两年重启进口。
中国海关总署上周五(11日)批准了北海道和青森县的3家日本企业,为输华水产品进行注册登记,均属对华出口水产品的必要手续。在企业注册登记后再发布准入水产品清单,显示重启进口日本水产手续取得进展。
中国海关总署要求对华出口水产品的日企,提交由日本政府机构出具的卫生证明、放射性物质检测证明和产地证明。水产品抵达中国后,将由中国海关当局实施检疫。
中方是在上月29日宣布,恢复因福岛第一核电站污水排海而全面暂停的日本水产品进口。

据中国海关总署发布的公告,恢复部分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进口,但不包括福岛县、群马县、?木县、茨城县、宫城县、新潟县、长野县、埼玉县、东京都、千叶县等10个都县。
日本2023年8月将核废水排海后,中国全面暂停进口日本水产品。在排海计划实施前,中国已对上述10个都县的水产品实施输华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