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17日讯)2年前涉及朝圣团欺诈案的Emraz Travel and Tours Sdn Bhd旅游公司前董事,今日再被控上法庭面对2项挪用4万8960令吉20仙款项案件,被告不认罪,案件展至9月24日过堂,被告2获准以8500令吉保释候审。
被告拿督苏卡纳因(44岁),今早分别在2名推事西蒂祖拜达玛哈和诺阿兹拉玛面前,面对2项指控。
根据首项控状,被告于2023年2月1日至7月28日期间,在巴生丹绒沙华路(Jalan Tanjung Shawal)挪用45岁男子的2万7960令吉。
根据第2项控状,被告于2023年2月23日至3月29日期间,与在逃嫌犯在巴生苏丹苏莱曼镇共谋,挪用男子2万1000令吉,这笔现金原本打算通过Emraz Travel旅游公司购买朝圣配套,但是该配套没兑现。
被告触犯刑事法典第403条文,并与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判最高5年监禁、鞭笞及罚款。

主控官分别为副检察司萨尔曼和阿未苏菲艾哈,他们建议保释金额定为1万令吉和1万5000令吉,惟被告代表律师莫哈未努艾求情,其当事人是家中唯一经济支柱,个人户头已被查封,公司户头也被冻结。
推事允准被告第1项指控保释金为2500令吉,第2项指控保释金为6000令吉,共85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