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5日讯)渔民蓄意破坏自助洗衣店代币(token)机,今日被控时认罪,被判罚款2000令吉。
被告莫哈末哈菲祖丁(32岁)因不满自助洗衣店代币机“卡顿”,3次换钱都“吐”不出代币来,恼羞成怒,多次撞击和脚踢洗衣店代币机被捕,他今日被押送麻坡第一推事庭,面对蓄意破坏控罪。
控状指出,被告于今年3月24日下午6时03分,在麻坡卡斯都里路一间洗衣店,使用暴力多次撞击和破坏洗衣店代币机,导致该机器拥有者27岁的莫哈末法米蒙受1500令吉的损失,牴触刑事法典427条文(蓄意破坏);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过1年和不超过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女推事苏扎娜面前聆听控状后,俯首认罪,被判罚款2000令吉,若无法缴还罚款可以坐牢3个月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