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5日讯)“柔警破诈骗集团”案;3名华裔男女被告,涉及制作一对未成年男女的性剥削视频及照片,今日被带往新山高庭面控,惟他们否认有罪,其中两人获准以1万5000令吉保外,未成年男被告则获准以1万1000令吉保外。
3名被告为19岁的郭佩玲、27岁的汤米巫士豪,及17岁的未成年男被告;3人共面对两项控状。(人名皆译音)
基于其中一名被告为未成年,法庭不允许媒体或无关人等旁听。

控状指出,3名被告于5月22日傍晚约6时至隔日凌晨5时,在古来太子丽景园拉珍达34路,制作一名16岁少年的性剥削视频。
次控状为,3名被告在同个时间及地点,制作一名15岁少女的性剥削照片。
他们的行为皆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5条文,并可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30年,及鞭笞不少于6下。
至于未成年被告若罪成,则将在2001年儿童法令第91条下被判刑,即面对被获释并获得警告、遵守法庭指示进行守行、罚款、执行社区服务、被被遣送至所指定学校,或遣送至亨利葛尼感化院;刑法将由法庭决定。
3名被告在聆听控状后,皆否认有罪。
最终,承审法官诺阿兹雅蒂裁定,允准郭佩玲及汤米巫士豪,以8000令吉和7000令吉保外,即每人共1万5000令吉,以及1名担保人保外。
至于未成年被告,则获准以1万1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
负责此案的主控官为诺法拉副监察司;郭佩玲及未成年被告的代表律师为M.莫嘉妮莎,汤米巫士豪的代表律师为莫哈末阿都嘉迪尔及黄文辉。
早前报导,警方逮捕9名本地男女包括一名首脑,成功救出两名差点被卖到国外的未成年男女后,揭发这个惨无人道的跨国诈骗集团,不只诱骗未成年男女进行诈骗工作,他们更被性侵及拍下裸照,甚至还企图将他们送往外国当“猪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