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里12日讯)一名男子涉嫌在不同地区租下多个单位后,偷电进行加密货币挖矿活动,他昨日向美里地庭承认其中两项偷电罪行,被判罚款12万令吉。
根据控状,被告许景利(49岁;译音)被控与业主(73岁)于2024年1月31日上午10时49分,在人造湖公园路的人造湖商业中心一个单位,作为住客和电表用户以不诚实的手段从有关电表供应获取电源,使该电表未能如实记录电源消耗量。
被告因此牴触电流法令(第50章)第33(5)条文,一旦罪成,可被罚款最高20万令吉,或最高监禁5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今年6月26日因涉及其他偷电案件,未能缴交保释金被收押在监狱候审。
被告日前也因涉及向砂能源公司查案人员行贿被提控上贪污法庭,但他拒绝认罪,须于今年10月27日出庭受审。
被告昨日认罪后因未能缴付罚款,被押往蓝卑尔监狱服刑,其妻子涉及另两宗类似案件,但因无故缺庭遭地庭发出逮捕令。
砂电力供应有限公司早前派出调查人员到被告租住的单位检查电表和电线装置,发现有直接接驳电线从电表熔断器的输出端接出,连接到用户的电器设备。
调查人员也在现场查到90台加密货币挖矿机透过上述直接接驳电线连接获取电源,有关电表和直接接驳电线均被执法队伍拆除充作呈堂物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