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1日讯/独家报导/独家摄影)“6岁华裔女童失踪”案;32岁无业男被告梁文胜(译音)今日对5项持有儿童性虐待照片和视频的指控,当庭认罪,共被判罚款2万3500令吉。
被告之后缴付罚款,以免受12年的牢狱之灾。
现年32岁的男被告梁文胜(译音),于今日上午再次“全副武装”包得密不透风的造型现身新山法庭面控。其戴上层层装备,包括戴上黑色连帽外套、一顶黑色帽子、口罩和墨镜,避免样貌曝光。
首控状指被告于去年7月23日凌晨4时45分左右,在雪兰莪州峇冬加里一家酒店的房间,被警方发现其拥有的一台黑色手机内有30张儿童色情照片。
第二控状指被告于去年7月24日下午4时左右,在位于柔佛州古来县新古来市的住家,被警方发现在一台东芝品牌(Toshiba)硬盘中持有37张和40个儿童性虐待视频。
第三控状指被告于同样时间在住家,被警方发现在XPG品牌1TB固态硬盘(SSD)中存储98张和98段儿童性虐待照片和视频。
第四控状指被告于同样时间在住家,被警方发现持有9张儿童性虐待照片,这些照片都存储在Panther Apacer品牌、容量为120GB的固态硬盘(SSD)中。
第五控状指控于同样时间在住家,被警方发现在一部三星(Samsung)SM-N935F-Galaxy Note 7R TD-LTE手机中,持有4张儿童性虐待图片。
其辩护律师努查菲拉为被告求情时说,被告来自单亲家庭,被告目前无业,只靠母亲每月赚取3000令吉收入。
她也指出,被告没有其他犯罪前科,也当庭认罪,节省法庭的时间和开堂成本,希望法官给予轻判。
此案主控官为努法拉娃蒂达副检察司。
若未缴罚款可监禁
法官诺阿兹雅蒂最后裁决,判处被告针对第二项和第三项控状,各罚款8000令吉,如无法偿还罚款,则须各别监禁3年,即共6年监禁。
至于第一项、第四项和第五项控状则各别罚款2500令吉,若无法偿还罚款,各别要监禁两年,即共6年监禁。
被告之后缴付罚款,以免受12年的牢狱之灾。
早前报导,去年7月20日晚上8时30分左右,本地一名6岁华裔女童在柔佛州依斯干达布蒂里Eko Botani花园Eko Galleria举行的盆舞节活动现场失踪。
警方于7月23日在雪兰莪州一家廉价酒店救出女童,并逮捕涉及拐带女童的本地籍华裔男子梁文胜,其涉案时3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