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尼拉4日综合电)菲律宾首都马尼拉市7月1日宣布,自2日起重新实施未成年人宵禁,规定未满18岁者不得在晚间10时至翌日凌晨4时于街头游荡。
《菲律宾星报》报导,莫雷诺本月1日重返马尼拉市长职位首日,在第2号行政命令中明确规定,未成年者的宵禁时间为晚上10时至隔日凌晨4时,主张此举是为了保护儿童,并非处罚。
莫雷诺指出,当地居民对深夜在街头闲晃的未成年人感到忧心,认为影响社区治安与秩序。他提及曾出现儿童深夜饮酒、斗殴、吸毒或涉及偷窃等行为,强调宵禁有助降低风险。他表示:“当孩子们在深夜无目的游荡,不仅让邻里不安,也对自身构成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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