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2日讯)泰式餐厅业者涉嫌于近午夜时分仍使用扩音器播放高分贝音乐,形成过度噪音扰民,今日被提控时俯首认罪,被判罚款100令吉或坐牢一星期替代。
潘晋益(译音,55岁),来自关丹阿益布爹,今日在关丹交通推事庭,由主控官西蒂娜比拉副检察司援引1955年微型罪案法令第13(1)(c)条文(制造噪音),进行提控程序,承审推事为华喜达。
在此条文下,面控且罪成者,可被判罚款最高100令吉。

据控状,被告身为店家,于5月25日午夜11时30分,在关丹哈兹阿末路一家泰式餐厅内,使用手提式扩音器播放高分贝音乐,对周边民众形成过度噪音扰民。
案情显示,一组来自关丹警区反伤风化、肃赌及私会党取缔组(D7)的警队,接获民众投报后展开调查,发现涉案泰式餐馆店家使用手提式扩音器播放音乐,音量甚至在店外仍可清晰可闻,于是当场依法执法,充公扩音器的同时,也充公现金506令吉、11张出售饮料收据等证物。
华喜达在潘晋益认罪后,判决后者罪名成立,罚款100令吉或入狱一星期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