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日讯)内阁今日有讨论委任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课题,唯没有深入讨论。
团结政府发言人拿督法米说,内阁会议只是简单触及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日前在首相署常月集会上所提及的内容。
“关于委任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的课题,并没有深入讨论,只是汇报,而内容仅是提及了首相近期在首相署常月集会上所说的话,内容就这么多。

“这是唯一讨论的内容。”
法米也是通讯部长。他今日在内阁会议后的记者会上,被媒体询及有关内阁是否有讨论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人选时,这么回应。
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蒙是于2019年5月2日创造历史,成为首位履任司法界第一把交椅女性,她于周二(2日)年满66岁,达联邦宪法阐明的法官法定退休年龄,但不获政府延长任期,因此卸任。
根据联邦宪法第122B条款,国家元首应根据首相的建议和经马来谘询统治者理事会后,委任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法院法官和上诉庭主席。
至于联邦宪法第125条款则阐明,联邦法院法官的任期届满年龄是66岁,但若获国家元首御准,法院法官的任期则可被延长不超过6个月。
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澄清,他从未干预司法机构的人事任命或法庭所作的任何判决,因始终尊重我国司法机构独立性。
他指出,任何已届退休的公务员或法官并非自动续任,若机构想为其延长任期均需遵照程序处理。
“好像有一种运动(推动),说‘这个任命一定要延续’、‘这个就不要续约’,显示原本应该保持廉正且独立的制度已被政治化,有人甚至说这是首相的绝对权力,但并非由首相单方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