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蒙退休后,大马律师公会对首席大法官一职悬空表达担忧。
律师公会莫哈末尔兹里今日发文告指出,该公会对涉及司法领导层的拖延与沉默态度,以及民众信心感到担忧。

“遗憾的是,这些担忧如今成为现实。我们现在面对的局面,在一个运作良好的宪政民主体系中本应可以避免。”
他强调,司法机构不仅是政府三权分立之一,更是法治的守护者,是捍卫宪法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
“该机构的领导事务必须以透明、远见及尊重的态度来处理。在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退休前,应确保顺利交接。”
他担忧,未能顺利交接将传递出一个令人担忧的讯号,即司法机构可以被置于不确定的状态中,其职能和尊严得不到尊重。
“公会高度赞赏敦东姑麦蒙的卓越服务。她以独立、勇气和对正义的坚定承诺领导着司法机构。她所展现的廉正与公正,增强法律界与公众之间的信心。”
他说,该公会也认可上诉庭主席丹斯里阿邦依斯干达的贡献,并指后者在任职期间,在司法领导方面展现始终如一的奉献精神。
然而,莫哈末尔兹里指出,司法机构的原则并非只是象征性质,而是宪法保障,必须积极维护。
“不延长首席大法官任期的决定缺乏透明度,以及延迟委任继任者,不仅仅是行政问题,而且有可能损害民众对司法机构的信任。但这是关乎国家治理核心的问题。”
1988年司法危机应作为借鉴
律师公会提醒所有政府部门,1988年的司法危机事件应持续作为借鉴,一旦警觉松懈,司法独立性将变得多么脆弱。
“这个事件的教训不容忽视。任何对司法独立性产生质疑的行为或疏忽,都必须立即得到解决。”
他重申,在本月底即将召开特大之前,该公会敦促所有议员,尤其是具有法律背景的议员,积极发表意见。
“在面对这种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保持沉默,可能会使该现象变成一种危险的常态。”
他敦促行政部门采取必要措施,恢复民众信心。
“司法机构的独立性不可妥协。它是我国民主制度的基石,必须时刻捍卫。”
1988年政府修宪,删除了联邦宪法121(1)条款中“司法权”字眼,爆发司法危机争议。随后,前最高法院院长敦沙烈阿巴斯与5名高庭法官被革职,引发了宪法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