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6日讯)“疑飙车和闯红灯酿3死3伤案”;芙蓉推事鉴于17岁被告呈交给总检察署的陈情书尚未有结果,今日将案展至8月13日过堂。
被告的母亲同在今日出庭面控,法庭基于女被告否认有罪及要求审讯,择定于2026年1月13日至14日进行审讯。
芙蓉推事努鲁阿祖因以被告代表律师约翰拉兹尚未收到控方告知陈情书结果为由,将案展至8月13日,直至对方收到结果。
被告今日在家人陪同下坐着轮椅出庭,由于尚未成年,有关审讯全程闭门进行。

代表律师约翰拉兹是于今年5月21日针对被告被提控鲁葬驾驶及无牌驾驶两项罪名,因而向总检察署提呈陈情书。
被告面对的两项控状,分别是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41(1)条文(鲁葬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罪成者可被判5年至10年监禁,以及面对最低2万令吉至最高5万令吉的罚款。
另一控状则是抵触同项法令26(1)条文(无牌驾驶),罪成者将面对最低300令吉至最高2000令吉罚款,或坐牢3个月,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上述两项控罪皆否认有罪。
另一方面,被告的母亲(40岁)作为肇祸的轿车车主,被控允许17岁儿子无牌驾驶其汽车,抵触1987年陆各交通法令39(5)条文(父母或监护人允许16岁以下未成年无牌驾驶),罪成者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承审此案的主控官P鲁滨副检察司在庭上指出,控方预计将会传召4名控方证人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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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宗斋戒月死亡车祸是于3月7日晚上8时30分,在森州新那旺太阳高苑的红绿灯路段发生;警方随后证实17岁肇祸司机涉及无牌驾驶,并在车祸地点闯红灯,撞死3名未成年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