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26日讯)4名男子包括3名新加坡人,涉嫌于上周贩卖超过9公升的可卡因液体,他们今日在推事庭被控贩毒罪名。
1名本地被告是57岁的孔贤明,另3名新加坡被告则为45岁郭健成、25岁周锦忠和31岁陈子轩。(人名皆译音)
根据控状,他们被控于6月19日上午11时45分在雪州安邦再也一家酒店出口处,贩卖约9420.2毫升(9.4升)可卡因液。
他们因此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终身监禁,若未被判死刑则可被判处鞭打不少于12下。
由于涉及死刑的案件属于高庭的权限,因此通译员在推事阿玛丽娜面前念出控状后,法庭没有记录被告认罪与否。
本案主控官为拉马南塔副检察司,3名新加坡籍被告的代表律师为伊丽玛雅姆,大马籍被告则没有代表律师。
法庭随后择定于9月8日过堂,以提呈化验报告。

根据报导,警方于本月19日到雪州安邦某酒店附近,突击一辆休旅车,逮捕1名本地男子和2名新加坡籍男子。
警方在车上起获大量含有可卡因毒品的电子烟烟液,总值约729万3931令吉。
警方随后到该酒店大厅逮捕首脑,即一名31岁新加坡籍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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