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高庭今日在联邦直辖区土地及矿物局与巫统达成协议后,谕令该局将原本由巫统前主席敦马哈迪、前总财政已故敦达因和另2人,以信托人名义登记掌管的首都一片土地产权,转移到巫统名下。
巫统代表律师拿督莫哈末哈法里占今日告知高庭法官罗兹玛瓦,申请人巫统和作为答辩方的土地及矿务局,已同意通过法庭记录双方达成协议的判决,解决上述土地产权的问题。
因此,法官随后根据双方达成协议,宣判土地及矿务局需在30天内,把吉隆坡一片面积达9723平方公尺的土地产权,转移至巫统名下。
根据媒体获得的庭令草稿,高庭谕令该局根据1966年社团法令第9(b)条文,把本来由马哈迪、敦达因、巫统前署理主席兼前副首相敦慕沙希淡及巫统前总秘书已故丹斯里沙努西,以信托人身分登记掌管的上述土地产权,转到巫统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