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孟加拉籍建筑工人因鲁莽驾驶撞上一名过马路的行人,导致后者坠桥身亡,今日被控上庭时,否认有罪。
39岁的孟加拉籍被告阿提克扎曼,于6月13日驾驶一辆黑色日产Sylphy轿车时,失控撞上由43岁越南籍女子驾驶的丰田Camry车头,接着撞上行人莫哈末雷祖安,导致莫哈末雷祖安坠桥毙命。
被告因此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41(1)条文(鲁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少5年,以及最高2万令吉罚款。
通译员以孟加拉语宣读控状后,被告否认有罪。
推事凯鲁妮萨允准被告以2万令吉,外加2名担保人保外,同时谕令被告护照交给法庭保管。
推事也吊销被告的驾驶执照,并择定此案于8月11日过堂。
被告律师代表是莫哈末阿芬迪,本案主控官为伊曼哈山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