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0日讯)公司女董事涉嫌在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下监守自盗,挪用公司财产为自己牟利,因此面临8项控状,但她否认有罪。
被告珊德拉诗格被指于2017年至2021年期间,未经Heiwa Sangyo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下,8次自行出售废铁。
被告因此抵触2016年公司法令第218(1)(a)条文,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坐牢5年或罚款最多30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地庭法官拉菲卡哈妮允许被告以1万6000令吉的保释,并择定案件于6月16日过堂,以便控方提交相关文件。
此案主控官莫祖凯里和哈米扎来自大马公司委员会(SSM),被告代表律师是莫哈末艾迪尔。
SSM发文告指出,该会对此采取法律行动是为了提醒企业和公众守法,并确保大马企业公民和商界始终践行和遵守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