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9日讯)财政部说,医疗保健服务也将被征收6%服务税,唯仅限特定群体或年销售额达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涉及。
第二财长拿督斯里阿米尔韩查今日在汇报会上指出,所指的是凡向非大马公民提供以下医疗保健服务者,若其属1998年私人医疗保健设施及服务法令下的医疗机构,所提供的医疗保健服务;私人传统与辅助医学服务;私人辅助医疗服务,且年销售额达150万令吉将征收服务税。

“不过,下列服务将不涉及征收服务税,即由政府提供的医疗设施,以及根据1971年大专与大专院校法令或1976年玛拉工艺大学法令设立的私人医疗机构。”
“大马公民在接受私人医疗服务、传统与补充医学服务、以及私人辅助医疗时,也无需缴付服务税。”
询及向非大马公民征收服务税,是否影响我国医疗旅游配套的推广,阿米尔韩查直言,政府所征收的服务税率并不高,且与周边国家相比,我国的医疗费用仍非常实惠。
“我们相信影响不大,且对外国人而言,大马的医疗服务水平及收费仍是非常物有所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