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峇株巴辖2日讯)一名36岁本地男子之前试图透过海路方式运送20公斤毒品,今日被提控,若罪成或将面对死刑或终身监禁。
36岁被告莫哈末诺哈兹烈,今日上午被警方带上峇株巴辖推事庭面控时,戴着口罩,全程低头。
他面控后步出法庭前方拘留室中途,甚至一度步伐不稳,差点摔倒。
根据控状,被告于今年4月21日晚上7时左右,在靠近峇株巴辖县米那务固码头的3 1/7巷的电灯柱附近,涉嫌贩运20.712公斤冰毒。
其牴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第39B(2)条文下被判刑,罪成可被判处死刑或终身监禁,若未被判处死刑,则须面对至少12下鞭刑。
被告聆听控状后表示明白控状内容,由于此案属高庭权限,所以没有记录被告是否认罪。
此案主控官为菲道尔鲁斯兰副检察司,被告则没有代表律师。
承审推事诺拉西达择定此案于6月30日过堂,以提交化学报告,基于被告涉及的罪行严重,不获准保释。
据日前报导,警方于4月20日至24日一连5天,在新山南警区、峇株巴辖警区、居銮警区,以及哥打丁宜警区管辖范围区展开5项取缔行动,并从中逮捕3名毒贩,起获近900万令吉的毒品。
被告是于4月21日晚上7时左右,被发现驾驶轿车前往码头,试图将超过20公斤,市值超过66万令的冰毒透过海路运出。被告被警方逮捕后,被揭发曾吸食冰毒,且拥有刑事和毒品前科。
(本报陈佳敏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