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东姑麦蒙指出,拟议修宪取消首相在法官委任程序中的角色,将有效强化司法委任的公正性。
她在马尔他圣朱利安湾举行的第24届英联邦法律会议上指出,这项涉及2009年司法委任委员会法令及联邦宪法的修正案,能确保法官遴选完全基于专业资资格,避免政治干预的疑虑。
“近期提出的修宪建议,旨在移除首相于法官委任程序的职能。
“此类改革将增强遴选过程的公正性,使司法委任完全建立在专业能力基础上,消除任何政治影响的疑虑。”

她指出,联邦宪法第122B条虽规定首相、高级法官、国家元首及统治者会议需协商法官委任,但此机制仍存不足。
她说,2009年成立的司法委任委员会(JAC)虽通过严格评估程序(包括品德、专业能力、经验等)筛选人选,但最终委任权仍属首相的宪法特权。
她特别提及1988年司法危机导致时任最高法院院长敦沙烈阿巴斯及五5名大法官被撤职的悲剧。
“该事件严重损害司法独立与公信力,暴露制度性保护不足的弱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