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2名孩童燃放烟花爆竹受伤,警队“一哥”建议民众,以灯光秀、传统游戏或家庭聚会等安全活动,来代替燃放烟花爆竹。
拉查鲁丁告诉“马新社”,截至周二(24日),吉打和吉兰丹共通报2宗儿童燃放烟花爆竹而受伤事件,涉及7岁及13岁的孩童。
他提醒民众,燃放未被批准且危险的烟花爆竹,不仅危害人身及财产安全,同时也违反1957年爆炸物法令8条文。
另一方面,拉查鲁丁也透露,走私烟花集团的干案手法,包括雇佣外籍中间人或“骡子”,少量但频密运送爆竹。
“他们也使用社交媒体平台、电商应用程序及即时通讯软件进行秘密交易,再通过邮寄或面交方式配送。警方调查发现,他们把烟花爆竹存放在出租屋、仓库或偏远地区,然后再分发,并经常更换地点,以躲避执法单位突击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