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7日讯)涉嫌以14刀杀害华裔女歌手并在房内伴尸超过一天的中年无业男,遭警方两度延扣后,今天被控谋杀罪!
被告洪友平(译音,54岁)来自吉打,被指是死者同居男友,他
被控于今年2月22日凌晨1时30分至3时30分,在斯里波格芒加花园某住家,蓄意对52岁林乐珍的身体造成伤害及致死,牴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
林乐珍家属一早就出现在法庭,案件结束后步出法庭时也紧随在被告身侧,跟着媒体一起拍被告。
其中一名家属怒声向被告喊:“杀人很爽,是吗?(抬起头)看过来。”
在302条文下若被判罪成,可面对绞刑,或坐牢不少过30年及不超过40年,以及打鞭不少过12下。
哈妮丝阿丽雅副检察司要求法庭勿让被告保释,并要求过堂日期,以呈上死者解剖报告。
被告没代表律师,聆听控状后点头表示明白控状。
推事诺阿菲卡最后不允许被告保外,案订4月21日过堂。
被告赤着脚、穿着医院病服被押上庭,左手受伤包扎,双手反铐,赤着双脚,被庭警带出法庭时全程低头,庭警也搀扶被告离开法庭。

新闻背景
驻唱女歌手被杀害案是于2月23日中午12时30分左右,在甲市斯里芒加花园发生。来自砂拉越诗巫的死者林乐珍(52岁)被女屋友发现死在租赁的房子内而报警。
警方抵达后当场逮捕当时伴尸、被指为死者同居男友的男嫌犯,并援引刑事法典第302条文下调查。
根据死者解剖报告显示,死者身上出现14道伤痕,包括3道刺伤脸部、5道在胸部、5道在左手臂、1道在右脚小腿。死者的胸部、左手也有切伤的伤痕,左边额头有瘀伤。
不过,法医发现致命伤是在左边胸部,即心囊出血和血液积聚导致死亡,或简称主动脉刺伤。
此案发生后,死者的丈夫及3名孩子在领尸时指不认识死者,并指死者所租赁的房内没有男子的用品,否认死者与被告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