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4日讯)罗厘轮胎飞脱肇祸酿成7死33伤案,有关运输公司于今日以罗厘超载而导致意外罪行,被甲陆路交通局控上在亚罗牙也法庭,该公司营运经理否认有罪,案件定4月8日过堂。
来自柔佛的Yinson运输(马)有限公司营运经理黄志强(译音,36岁),在通译员读出控状后,在推事张淑仪面前不认罪。

该公司被控于12月23日晚上8时30分在南北大道第204公里,违反执照条例,即罗厘载着6万8260公斤的洋灰,比限定的5万2000公斤超出1万6260公斤,因而抵触2010年陆路公共交通机构法令第57(1)(b)(vi)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57(3)条文下受处罚,而有关肇事罗厘可在相同法令第80(4)条文下被充公。
在第57(3)条文下,被判罪名成立可面对罚款最少1000令吉或最高50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两年,或两者兼施。
此案由莫哈末阿斯里副检察司主控,被告代表律师是赵紫珊及尤芷铉。

法庭择定4月8日过堂。
被告在退庭后,迅速离开法庭及登上轿车。
此意外是于去年12月23日晚上8时许在南北大道第204公里路段发生,涉及一辆载有27名乘客的旅游巴士、罗厘、拖格罗厘、7人车和汽车,造成丰田7人车一家8口中5人死亡,另两名死者分别是旅巴女乘客和旅巴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