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銮25日讯)华裔男子涉嫌在女友妹妹房间装置针孔相机,今日被控上居銮推事庭,他当庭认罪,被判处罚款!
被告叶智铭(48岁,译音)面对两项罪名,分别是非法入侵建筑物和蓄意侮辱他人贞洁,他认罪后,各被判处2500令吉,总数5000令吉。
根据判决,若无法交罚款,每项罪名以坐牢5个月代替,被告事后马上缴付罚款,逃过牢狱之灾。

第一项控状指他于今年1月11日晚上约8时10分,在女原告不知情的情况,潜入优景苑的一间房屋,抵触刑事法典448条文(非法入侵建筑物),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过3年,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第二项控状指他在同一天同一时间,在优景苑的房屋,在女原告不知情下,在她的房间内装置隐藏摄像头,引起事主不安,及有辱其尊严,抵触刑事法典509条文(蓄意辱侮他人贞洁)。
若被定罪,可判处最少3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承审推事是慕斯达金,被告求情时表示他已离异,不过需要抚养3名孩子,他是初犯,要求轻判。
最终法庭判决他两项罪名各罚款2500令吉。
本案主控官是希蒂鲁法拉副检察司,叶智铭代表律师为颜显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