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9日讯)内政部今日宣布更新大马公民的外籍配偶申请永久居民(MYPR)条件,其中一项条件为那些要申请入境准证(Permit Masuk)的大马公民的外籍配偶,夫妻登记结婚必须至少3年或以上,以及必须持社交探访通行证(Pas Lawatan Sosial)至少1年以上。
内政部今日发文告指出,入境准证申请处理时间缩短至最多6个月,此举旨在加快审批程序,以及给予申请者保证。
文告也指出,内政部也将在审批这些外籍配偶的申请时,也会将婚姻期限长短,以及孩子人数多寡等因素纳入考量,确保在合法婚姻下组织的家庭能得到应有的权益。
文告指出,内政部最迟会在今年9月30日推行上述政策。
“此次改善反映出内政部致力于维护家庭体制,此举也符合昌明政府一直强调的关怀和人道精神,此举也有望提升民众对申请入境准证的信心。”